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296 同晟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派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大龙工业区同晟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4)。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经有关商业银行初步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九)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要求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