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元方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7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198,021.80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 46,250,000 股,拟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65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业务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申请办理票据贴现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银行存款质押。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元方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和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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