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郑志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24-018
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198,021.80 元。公司目前总股本 46,250,000 股,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65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8
鉴于 2023 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同时并实施了定向发行,并于2023 年 9 月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函[2023]2857 号《关于同意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同
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定向发行不超过 250 万股新股。2023 年 10 月
18 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该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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