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经有关商业银行初步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多家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票据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额为准)。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卢元方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和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12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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