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卢元方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1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4.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156,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家茂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0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严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余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56,2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志东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4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55
(二)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审议并通过:
提名叶兴耀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生
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乃元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生
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均指直接持股情况。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换届选举属于期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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