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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16:51:25 股吧网页版
同晟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节 序言...... 3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4

一、财务顾问承诺...... 4

二、财务顾问声明...... 4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6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6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6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14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9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9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20

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性...... 21

八、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21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22

十、收购人对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及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23

十一、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23
十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24
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众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4

十四、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25

十五、关于本次收购聘请第三方的意见......25

十六、财务顾问意见......25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元力股份、上市公司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同晟股份、公众

指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标的公司

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
交易对方 指 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
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

收购报告书 指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同晟新材料科
本报告书、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元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同晟股份的 100%股权

交易对方拟转让,上市公司拟受让的同晟股份
标的资产 指

100%股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同晟新材
《购买资产协议》 指 料科技股份公司相关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同晟新材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料科技股份公司相关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同晟新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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