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4300 证券简称:迅达药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参照《公司法》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如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半数以上”修改为“过半数”。
2.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
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迅达药业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
续,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为普通股。 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助。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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