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300 证券简称:迅达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4 月 7 日;
原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变更后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2026 年 3 月 23 日,
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了《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并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与申港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
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自 2026 年 4 月 7 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为申港证券,由申港证券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