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金恒智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
推荐报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金恒智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智控”、“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转让事宜经其股东大会批准,并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财达证券对金恒智控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就金恒智控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 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公司或其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公司或其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权益及在公司处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 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财达证券推荐挂牌金恒智控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对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访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等。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制作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恒智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2 年 5 月 20 日,金恒智控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项目经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部审核
及推荐业务立项小组审议,同意立项。
金恒智控项目通过了财达证券的立项流程,立项程序合法有效。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3 年 4 月 14 日,质量控制总部接到金恒智控项目验收/核查申请。质控部审阅了公开
转让说明书、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等,审阅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同项目组进了沟通交流。经审核,质量控制总部认为:项目尽职调查较为充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质控部制作了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同意项目组向内核办公室提起内核申请。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财达证券内核办公室组织推荐金恒智控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
内核委员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会议由
汪明琨、杨秀琰、吴扬林、张峰、彭俊杰、田淼、刘洋七名内核委员参加,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内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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