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4302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经营及业
务发展所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勤勉尽职,聘请上述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9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陆德明、邵少敏、王金星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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