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4302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报
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
公告编号:2025-066
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5.《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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