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4302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等的表述,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 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中国证券
条款》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 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 简称“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统”)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有限责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在河南省 任公司整体变更;在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 第四条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
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 99 号。 区(经开)经北六路 99 号,邮政编码:
450000。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式,公司股东采用记名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