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4〕548 号 签发:范力
—————★—————关于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安荣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在本期辅导内,东吴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安荣信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柳以文、章龙平、何亚东、张妤、邵菲、杨子忻,其中,柳以文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成员均勤勉尽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辅导职责。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间,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文件核查、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实地走访或当面访谈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对辅导对象最新经营情况、三会一层的运行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他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辅导对象拥有的设备、厂房、土地、商标、专利等资产的完整性,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进行了核查。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助辅导对象规范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4、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5、辅导工作小组在对辅导对象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公司管理层人员列席听取会议内容并发表个人意见,公司配合辅导人员积极实施整改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东吴证券,帮助辅导对象解决和整改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辅导对象主要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意识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责任。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并对辅导对象提出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议,对辅导对象主要人员提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协
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指导和督促辅导对象主要人员进行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继续就业务、财务及法律等全面尽职调查中需公司配合提供的资料与对接人员进行沟通,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相关核查工作的开展。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财务协同在持续完善过程中。辅导机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协同。
2、募投项目的设计与优化
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助辅导对象初步制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满足公司实现长期发展规划及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在后续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根据这些信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帮助辅导对象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其持续成长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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