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5〕29 号 签发:范力
—————★—————关于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安荣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荣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在本期辅导内,东吴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安荣信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柳以文、章龙平、何亚东、张妤、邵菲、杨子忻,其中,柳以文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成员均勤勉尽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辅导职责。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间,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文件核查、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实地走访或当面访谈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对辅导对象最新经营情况、三会一层的运行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及其他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辅导对象拥有的设备、厂房、土地、商标、专利等资产的完整性,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进行了核查。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助辅导对象规范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4、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5、辅导工作小组在对辅导对象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公司管理层人员列席听取会议内容并发表个人意见,公司配合辅导人员积极实施整改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东吴证券,帮助辅导对象解决和整改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前期的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所提高,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学习独立性、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专项内容,充分理解发行上市要求及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继续就业务、财务及法律等全面尽职
调查中需公司配合提供的资料与对接人员进行沟通,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计划,并积极推进相关核查工作的开展。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协助发行人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督促检查其是否有效执行,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及治理水平,保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2、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安荣信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梳理与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3、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督促被辅导人员继续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柳以文、章龙平、何亚东、张妤、邵菲、杨子忻,其中,柳以文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拟开展的辅导工作主要有东吴证券会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特此报告,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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