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099
证券代码:874307 证券简称:美思特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一)针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将芜湖安博电子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进行管理,追加确认芜湖安博电子有限公司 2022 至 2024 年度期间与公司的全部交易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99
二、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补充确认将芜湖安博电子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进行管理,追加确认芜湖安博电子有限公司 2022 至 2024 年度期间与公司的全部交易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申柱石、缪兰娟、张宏鑫
202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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