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4307 证券简称:美思特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全文“监事”“监事会”及其前后连接词或标点。
如相关条款除上述两点外无其他修改,不重复在表格中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
款》和其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由杭州美思特电子科技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公司系由杭州美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
公司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市场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实行自主经营、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100754446826J。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在全国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
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美思特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杭州美思特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HANGZHOU ONTIME
I.T.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 6 号楼 801 室。 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 6 号楼 801 室,邮
政编码 310012。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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