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874311 证券简称:东盛金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忠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7,00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55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7)募集资金用途: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6 万吨合金添加剂、3 万
1 吨铝中间合金和 2 万吨铝钛 55,351.25 26,596.80
硼丝生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03.20 8,403.20
合计 63,754.45 35,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在此有效期内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审核,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完成之日;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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