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9 14:35:49 股吧网页版
东盛金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74311 证券简称:东盛金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及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

(一)2023 年 1-6 月

1、主要因票据背书等未充分抵消致使现金流量表主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时增加 94,603,504.44元。

2、部分收到的出口退税已计入“收到税费返还”项目又重复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致使现金流量表主表两报表项目同时增加 6,683,557.03 元。

3、因当期收到支付的往来款统计不准确,导致现金流量表项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12,753,642.01 元;与“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7,266,474.53 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5,487,167.48 元。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 1 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增加94,603,504.44 元 ,上述事项 3 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减少12,753,642.01元,合计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8,498,624.43元;上述事项 2 影响“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6,683,557.03 元,上述事项 3 影响“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5,487,167.48 元。合计影响“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70,724.51 元;

上述调整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由于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固定资产数据统计有误,“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时增加 1,086,290.88 元。

上述调整不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2023 年度

由于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合并报表内主体间某些固定资产购销业务没有抵消,致使现金流量表主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增减 308,694.10 元;现金流量表附表“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增加 308,694.10元。

上述调整致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增减 308,694.10 元。

(三)2024 年 1-6 月

1、主要因票据背书等未充分抵消致使现金流量表主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时增加 139,417,930.17元。

2、部分收到的出口退税已计入“收到税费返还”项目又重复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致使现金流量表主表两报表项目同时增加 14,985,580.14 元。

3、采购商品现金流划分有误,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 30 万元、-30 万元。

4、由于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合并报表内主体间某些固定资产购销业务没有抵消,使现金流量表附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分别增减 39,837.31 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