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5:33:41 股吧网页版
东盛金材:关于申请恢复审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4311 证券简称:东盛金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审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4120023),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详
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78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盛金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78

2025 年 2 月 21 日,由于相关回复工作涉及工作量较大,为保证问询回复质量,公

公告编号:2025-024

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将审核问询函回复时间延后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2025 年 3 月 21 日,由于审核问询函回复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再次向北京证券交
易所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再次延期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
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鉴于公司需更新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

2025 年 3 月 2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批准了公司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
所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出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中介机构计划近期将申请文件引用
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更新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向北
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27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