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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6

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内容要求,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组织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并逐条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现将《问询函》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 体 含 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关于收入与经营业绩。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71.80%、70.11%和 79.27%,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变动频繁;(2)报告期内,公司
净利润分别为 1,806.95 万元、3,744.22 万元和 293.59 万元,2024 年 1-5 月下
降较多;(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幅增长,分别为 11,305.52万元、18,648.71 万元和 18,180.78 万元。请公司说明:(1)产品生产、交付及验收周期、产品可使用年限及主要客户的复购情况,分析上述事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上述事项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结合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在手订单及期后订单签署情况,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3)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有,请按季节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4)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去年同期对比的情况);(5)结合可比公司具体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6)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固定资产收入比、设备收入比、产能利用率等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固定资产预期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残值率、折旧方法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说明原因及对公司净利润的累计影响。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截止性测试、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3)结合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的确认依据及监盘情况,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是否真实存在、计价是否准确、折旧计提是否谨慎等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产品生产、交付及验收周期、产品可使用年限及主要客户的复购情况,分析上述事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上述事项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一)产品生产、交付及验收周期、产品可使用年限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订单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8,482.3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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