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关于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收入与经营业绩。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71.80%、70.11%和79.27%,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变动频繁;(2)报告期内,公司
净利润分别为 1,806.95 万元、3,744.22 万元和 293.59 万元,
2024 年 1-5 月下降较多;(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幅增长,分别为 11,305.52 万元、18,648.71 万元和18,180.78 万元。
请公司说明:(1)产品生产、交付及验收周期、产品可使用年限及主要客户的复购情况,分析上述事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结合上述事项分析公司主要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结合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在手订单及期后订单签署情况,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
稳定性;(3)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有,请按季节补充披露收入构成情况,并说明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4)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签订合同、期后业绩(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与去年同期对比的情况);(5)结合可比公司具体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6)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固定资产收入比、设备收入比、产能利用率等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固定资产预期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残值率、折旧方法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说明原因及对公司净利润的累计影响。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截止性测试、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3)结合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的确认依据及监盘情况,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是否真实存在、计价是否准确、折旧计提是否谨慎等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偿债能力。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分别为 96.39%、92.51%和 90.91%;公司的速动比率较低,分别为 0.29、0.20 和 0.23;(2)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44,168.56 万元、45,395.62 万元和 45,564.31 万元,金额较大。
请公司说明:(1)结合对外借款、现金流量、购销结算
模式、融资渠道及模式等因素,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期后负债偿还情况;(2)公司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占比情况;(3)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速动比率较低对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采用的改善措施及其有效性;(4)报告期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情况;(5)合同负债是否均与具体的合同相对应,是否与付款进度、履约义务、公司议价能力、行业惯例相符;合同负债结转收入的时点与履约义务的履行时点的一致性,是否存在利用合同负债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形;(6)公司合同负债的账龄情况,如存在合同负债账龄较长的情况,分析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期后的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合同负债推迟收入确认的情况。
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采购。根据申请文件及市场公开资料,(1)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的集中度分比为 35.66%、25.75%和 25.00%,集中度较低;(2)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中,无锡市欣宝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超佳旋转雾化科技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 0;无锡沃尔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无锡海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常州苏北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常州苏银物资有限公司参保人数少;(3)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2.97%、72.08%和 70.69%,占比较高;(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采购。
请公司说明:(1)公司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货源情况;(2)按照采购金额区间,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供应商数量、公司的具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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