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74312 证券简称:先锋智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大道 3 号会议室 301。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查协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6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江苏先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6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司确认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6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
指导意见》以及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6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6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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