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速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目 录
释 义......2
第一部分 引言 ......4
一、 本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4
二、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工作过程 ...... 5
三、 本所律师声明及承诺 ...... 6
第二部分 正文 ......8
一、 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8
二、 申请人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9
三、 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10
四、 申请人的设立 ...... 14
五、 申请人的独立性 ...... 17
六、 申请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 20
七、 申请人的股本及演变 ...... 28
八、 申请人的业务 ...... 35
九、 申请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40
十、 申请人的主要财产 ...... 50
十一、 申请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63
十二、 申请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66
十三、 申请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67
十四、 申请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68
十五、 申请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70
十六、 申请人的税务及政府补助 ...... 72
十七、 申请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 74
十八、 申请人的劳动用工 ...... 75
十九、 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78
二十、 《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79
二十一、 本所律师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79
第三部分 结论 ......8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系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
本所 指
所
公司/速航科技/ 指 深圳速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本次挂牌 指
并公开转让
速航有限 指 申请人前身深圳市速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太航精工 指 深圳太航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全资子公司
速航科技坪山分 深圳速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系申请人分公
指
公司 司
速航阳光 指 深圳市速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系申请人控股股东
济南泰禾康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申请人股
泰禾康宇 指
东
深圳钛金志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申请人股
钛金志诚 指
东
泰禾九川(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关
泰禾九川 指
联法人
北京众和 指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大然小易 指 北京大然小易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大然小易 指 济南大然小易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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