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二章 附则......48
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华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0602765239099D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华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 Huajian Intelligent Equipment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嵩湾路 71 号
邮政编码:312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38.56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产业报国和兴国为已任,通过先进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为国家及社区提供包括智能机械及装备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用的专业服务,实现用户满意、投资者受益、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床垫机械设备、五金、木工机械;货物进出口;机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由原浙江华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发起人为叶超英、任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群启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剑德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宋益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剑德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的持股数额及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叶超英 69,965,636 82.92%
任红 4,310,000 5.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群启银股权投资合伙 3,335,000 3.95%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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