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其他方式为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世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19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公司拟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
行决议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
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若在延长后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4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0,19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 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除上述延长授权期限的事项之外,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和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