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 2 号》)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提名葛世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经审核,上述人员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提名马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72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经审核,上述人员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提名黄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经审核,上述人员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提名张晓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经审核,上述人员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提名方妍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有效。经审核,上述人员非失信联合
公告编号:2025-072
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提名杨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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