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尉建锋、李涛、陈志忠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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