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318 证券简称:康美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腾北路 9 号院 7 号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葛世立
6.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公司拟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若在延长后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尉建锋、陈志忠、李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就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公告编号:2026-013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鉴于前述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除上述延长授权期限的事项之外,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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