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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31 00:31: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1

关于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金属”或“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出具的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或补充披露,并以楷体加粗标示。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引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
文件原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如下:

目 录

1、关于历史沿革 ...... 3
2、关于公司业务及技术 ...... 21
3、关于实际控制人 ...... 26
4、关于营业收入 ...... 34
5、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 60
6、关于毛利率 ...... 72
7、关于存货 ...... 81
8、关于应收款项 ...... 96
9、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 106
10、关于其他说明和披露问题 ...... 122
11、其他 ...... 150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请材料:(1)公司系由民政五金厂、顺纺海棉厂解除集体经济组织
挂靠后由两厂原出资人设立的;(2)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3 日通过股权并购
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外商投资程序不完备情况。

请公司:(1)结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补充说明公司改制是否存在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形,集体企业改制是否涉及对原职工的资产补偿、员工安置,以及实际补偿和安置情况;说明资产补偿及职工安置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方案要求、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说明公司是否曾经或当前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2)结合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令 1995 年第 1 号,经商务部令 2015 年
第 2 号修订)、《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外经贸法第 267 号)、《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商务
部令 2012 年第 8 号,经商务部令 2015 年第 2 号修订)等,补充说明公司引入
外资股东、外资股东退出等涉及的历次批复、备案程序履行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及变动及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代持,是否涉及返程投资。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补充说明公司改制是否存在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形,集体企业改制是否涉及对原职工的资产补偿、员工安置,以及实际补偿和安置情况;说明资产补偿及职工安置是否经过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方案要求、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说明公司是否曾经或当前股东人数超过200 人

(一)公司改制是否存在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形

民政五金厂、顺纺海棉厂系挂靠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民政五金厂设立及存续期间,所有资产均由孙志恒、孙志坚、何坤成投资并享有相应权益,顺纺海棉厂
设立及存续期间,所有资产均由孙志恒、孙志坚、陈林初投资并享有相应权益。
上述出资人在民政五金厂中出资及享有权益的权益比例情况如下:

出资人姓名 出资及享有的权益比例

孙志坚 40%

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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