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退休后激励股权处理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制定的《广东恒基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新增员工持股的议案》(以下简称“《新增员工持股议案》”),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苏惠仪被认定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2023 年 5 月,苏惠仪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佛山能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能宽”)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坤成共同签署《股权激励协议》,通过持有佛山能宽 14.64 万元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
司 3 万股激励股权。因 2022 年 4 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
苏惠仪间接持有公司 4.06 万股激励股权。
股权激励对象苏惠仪现因年满退休,服务期尚未届满,根据《激励计划》及《股权激励协议》的相关约定,佛山能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选择对苏惠仪持有的激励股权进行回购,若佛山能宽执行事务合伙人选择不回购,由公司、激励对象、持股平台另行协商解决方式。
现经公司、持股平台与苏惠仪协商,在苏惠仪继续遵守《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协议》以及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对激励对象的锁定、限售安排,未经允许不随意处置激励股权,为公司上市之目的配合签署相关锁定、限售承诺及其他相关文件(如需)且严格遵守其向公司出具的竞业禁止、保密等承诺的前提下,苏惠仪可继续持有公司的激励股权。若苏惠仪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佛山能宽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对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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