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现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会议通知。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孙凌峰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已成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董事会讨论,选举孙凌峰为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孙凌峰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长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选举以下董事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董事孙凌峰、喻继江和朱冬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董事孙凌峰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董事刘春光、刘贵庆和谭颖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董事刘春光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董事朱冬生、刘贵庆和萧志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董事朱冬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董事刘贵庆、刘春光和孙凌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董事刘贵庆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有效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喻继江为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喻继江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总经理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春光先生、刘贵庆先生、朱冬生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协助总经理更好的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萧志海为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萧志海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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