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公告编号:2025-048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光、刘贵庆、朱冬生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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