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7 月
公告编号:2025-04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独立董事......28
第三节 董事会......3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8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5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45
第一节 概述......46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46
公告编号:2025-046
第三节 信息披露......4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3
第十三章 附则......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3 号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广东恒基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Guangdong HangjiMetal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居委会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苑三路 16 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五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经有关监
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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