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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6:46:41 股吧网页版
恒基金属: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0500248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0500248 号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
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金属”)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基金属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基金属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恒基暖通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基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广东恒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恒基嘉业制冷配件有限公司、香港恒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墨西哥恒基专业制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的 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与仓储、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的规定,设立规范的内部组织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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