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公告编号:2025-084
证券代码:874322 证券简称:幺麻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幺麻子食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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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
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 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 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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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如有)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及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核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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