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4324 证券简称:捷贝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以及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1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朝宏、马明慧、汤勇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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