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324 证券简称:捷贝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捷贝通石油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公告编号:2026-014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关联方不存在较大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照和资质等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能够遵循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
公告编号:2026-014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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