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326 证券简称:朗信电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作出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报告中重要非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现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告编号:2025-104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认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为本次发行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提出了填补措施及切实履行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四、《关于公司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关约束措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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