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F079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4.业绩持续性及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838.18 万元、
103,094.61 万元和 130,060.15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305.82 万元、
7,876.36 万元和 10,898.19 万元。(2)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
计销售占比分别为 83.08%、77.22%和 68.43%,向第一大客户银轮集团年度销售占比分别为 33.36%、30.21%和 26.76%。(3)报告期内,电子风扇销售均价分别
为 216.56 元/套、228.09 元/套和 224.33 元/套;电机总成销售均价分别为 98.38
元/套、93.47 元/套和 89.61 元/套。(4)吉利集团于 2023 年进入公司前五大客
户,2024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0.36%;奇瑞汽车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3.10%,恒信集团向发行人采购冷却风扇终端销售至奇瑞汽车;一汽集团和江苏嘉和分别于 2023 年和 2024 年退出前五大客户。(5)内销情况下,公司主机厂客户及部分零部件客户以上线领用或下线结算后确认收入,其他客户以收到货物并签收入库后确认收入。
(1)业绩增长合理性及客户合作稳定性。请发行人:①按照终端汽车类型、寄售和非寄售模式列示报告期内电子风扇、电机总成的销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单位成本、毛利率、配套车型、销售额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额的比重、是否为终端客户等情况,说明收入增长与终端汽车制造商采购需求、产销量是否相符,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逐期下降、2024年度利润增幅远高于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②结合客户结构、应用领域、产品类型、定价机制、成本构成等,说明吉利集团销售收入提升、爱斯达克 2024 年销售收入下降、奇瑞汽车存在直接和间接采购、一汽集团和江苏嘉和退出前五大客户的合理性。③结合订单获取方式、定价方式及“年降”比例、采购单价及成本变动、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与竞争对手差异情况等,说明电机总成均价逐年下降,电子风扇均价整体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④结合发行人在手订单及预计收入可实现情况、议价能力、主要客户调价策略、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同比下滑等,量化分析说明“年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收入确认准确性。请发行人:①结合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退换货和返利情况,寄售(上线领用或下线结算)与非寄售模式主要判断依据,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依据、单据出具与领用时间间隔等,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内外部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突击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②说明各年第四季度和 12 月确认收入对应销售产品订单生产、发货、交付、取得领用结算资料与其他季度和月份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销售周期明显偏短或偏长的情况,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波动的原因,是否
符合行业特征。③说明通过银轮集团向终端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毛利率、交易对手方等,终端客户采购、销售单价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质为贸易业务,会计处理方式及合规性。④比较同期市场价格或第三方采购价格,说明向客户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和价格的公允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证据及结论。(2)说明对收入截止性测试的核查范围、比例、核查手段及核查结论,获取签收单、验收单等相关资料的具体方式及有效性,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虚增、跨期等情形。
【公司回复】
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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