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327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经理、总经
理办公会议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期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七)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应
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总经理因未实现既定的考核目标,或者董事会认为其不能满足继续
担任公司总经理的需要,董事会可以在总经理任期届满之前作出相关决议,对其进行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也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在任期内辞职,应
按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应当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的具体事宜由内审部门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下
列职权:
(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和投资方案,并需在报送董事会讨论、形成决议前书面报董事长审阅;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批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培养、打造有竞争力且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
(十一)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根据董事会和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重大合同、协议;
(十二)督促、检查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保密以及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十三)《公司章程》、本细则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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