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327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和《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是:深入调查研究,程序规范公开,决策民主科学,防范决策风险。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包括重大业务经营、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各项决策。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交易行为,金额不足500万元的交易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前述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交易合同,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本人或授权的其他人或总经理签署该合同。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时,应提交与签订该合同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如下交易(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赠与或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5%,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5%,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5%以上,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超过5%,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
出售行为,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
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如下交易(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赠予或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后,并报董事长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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