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4327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
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
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
公告编号:2025-097
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5.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单位、本人承诺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位、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督促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公司发行申请文件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4.本单位、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发行申请文件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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