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327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联方含义相同。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二章 防范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六)(六)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七)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应当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或者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应当披露相关事项的整改进度情况。
第三章 防范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