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4328 证券简称:唯实重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告编号:2024-04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方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方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已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六、备查文件目录
《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40
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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