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332 证券简称:文峰光电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公司2026 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公告编号:2026-003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淮南文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3
我们同意《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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