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74335 证券简称:苏讯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财务信息的
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会计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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