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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2:21:07 股吧网页版
精一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336 证券简称:精一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第三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 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 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 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 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公司股票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
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
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
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
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
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原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 第四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义务: 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
式缴纳股款; 式缴纳股款;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不得抽回其股本;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四)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承担的其他义务。 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承担的其他义务。

原第四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四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
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 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
和各项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 和各项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
者不履行承诺; 者不履行承诺;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 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 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
发生的重大事件; 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
金; 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
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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