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336 证券简称:精一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论证,现就公司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公告编号:2026-010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了解,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关联交易,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健明、彭磊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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