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26
第一节 董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7
第七章 监事会......39
第一节 监事...... 39
第二节 监事会......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第九章 通知......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51
第十二章 附则......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四川省犍为凤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以净资产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37090327639。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chuan
Fengsheng Pulp & Paper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孝姑镇永平村 9 组 2 号(乐山高新
区犍为新型工业基地内),邮编 6144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20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其他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须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纸浆制造;再生资源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森林经营和管护;竹材采运;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木材收购;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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