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337 证券简称:凤生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 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 司提供审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服务,公司聘请其 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定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 、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公允性。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2
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朝宏、邓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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